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填报2020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关于填报2020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 计划书的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因资助经费变化需对经费预算作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学院-学校逐级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执行。

若批准资助经费与申请经费一致的、不允许修改各科目预算;批准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的,相应调减各科目经费。

间接费用应为总经费的30%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191210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并实时关注计划书是否被退回修改。

各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9121816:00前通过网络上报。

学校将于2019122516:00前通过网络上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科技厅相关处室将于2019123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二、 纸质计划书的集中寄送

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有水印)、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有水印)、签字后的安全承诺书(一式1份)于1316时前报送至各学院。

学院审核汇总后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计划书(一式3份)、安全承诺书(一式1份,学院盖章)于20201716时前报送至科研处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以此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婧娴 毛盈颖

电 话:0571-86613536

邮 箱:zcmukyc@163.com

地 址:滨文校区行政楼619



附件:

1.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2. 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安全承诺书

科研处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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