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1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5项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报送材料资格审查

请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3)。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初审工作。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3。

6.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将在全规办官网公布并酌情削减明年的申报名额。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材料数量同其他类别课题。《投标书》和《申请书》原件需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签字,所在学院及合作单位审核盖章。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汇总表要求: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并填写好附件6(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汇总表)、附件7(其他类别课题汇总表)。

(三)报送截止时间

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17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和汇总表excel+盖章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学院(部门)2021全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部邮箱。纸质材料送至科研部项目管理科。

四、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从附件中下载。

(二)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进一步提升课题申报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 吴丛丛

电话:0571-86613631

邮箱:kyc@zcmu.edu.cn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23号楼619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

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

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建党100周年党史党建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