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2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中医大党办20192号)精神,学校决定在新学期开学初对全校寒假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开学初教学秩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1.教师及教辅人员到岗情况;

2.基层教学组织本学期教研计划安排及活动情况;

3.任课教师教案、讲稿、课件、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及课堂教学规范情况;

4.新上岗和开新课教师岗前培训情况;

5.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和耗材的准备情况及实践实训课程的开课情况;

6.教材到位情况;

7.教师课前提供课件PPT等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开展预习或自主学习的情况;

8.教师开学第一次课明确告知课程考核方式、课程成绩评价构成情况;

9.上学期试卷装订、试卷分析及其它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二)教学运行

1.教师遵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情况;

2.学生上课纪律情况;

3.学院(部)教学管理运行等情况;

4.开学初考试情况。

二、检查形式与要求

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以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开学前各项教学工作落实到位,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学院(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和教务员需下课堂听(观)课以了解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和开学后教学运行情况,要求每人听(观)课不得少于2学时(听课情况由各学院统一汇总)。

4.各学院(部)和基层教学组织(研究所)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表”,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后,将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并于311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表纸质稿和汇总表一并报质量管理科,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649室,电子文档请发至787910306@qq.com;联系人:吴李菲,电话:883549

三、检查结果反馈

质量管理科负责总结分析全校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向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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