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考试将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型及时间
本次考试设立单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重学课程考试、缓考课程考试、跟读课程考试、结业生返校考试等类别,考试时间上午为9:00~11:00;下午为13:45~15:45,晚上为18:00~20:00。体育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2月27日(周三)下午考试。通识限选课《国学智慧》、《大学生创业基础》等课程的不及格学生,请于3月4日至3月10日期间登录尔雅、智慧树网络平台继续观看视频并完成考核,根据完成情况给予补考成绩。
二、试卷印刷及交接
请各学院负责将本次考试安排通知到相关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要求各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提前准备好试卷,要求各年级本部与滨江学院考生分开命题考试。并在每份试卷背后空白处注明考试所在校区、课程所在学院、考试时间、复印份数,同一门课程涉及到在两个校区同时考试的,请分别注明滨文校区复印份数和富春校区复印份数,同一门课程涉及到多个考场的,请按考场注明复印份数。
各课程考试试卷请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派专人于2月27日(周三)下班前送到复打中心复印(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试卷由基层教学组织派专人于2月27日(周三)上午11:00前送到富春校区教学办学生活动中心5407房间,由指定工作人员登记核对、密封签字盖章后交至滨文校区复打中心复印)。所有考试试卷于2月28日下班前由复打中心完成复印装袋密封。严禁教师私下复印试卷。滨文校区的考试试卷复印装袋密封完成后由各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安排专人领取带走,富春校区的考试试卷由教务处安排专车统一运送到富春校区教学办,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试卷由基层教学组织派专人于考前1个工作日到富春校区人文楼2B111试卷保管室领取试卷,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学工部开设课程试卷由各课程监考老师于考试当天开考前30分钟到富春校区教学楼D楼1楼教师休息室领取试卷。
三、监考安排
一个考场中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者,如考生数少于16人(含16人),可以安排一位监考老师监考,若考生数超过16人,请安排两位监考老师监考;一个考场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考试的,每门课程派一位监考老师参加监考。考场安排表中如一门课程涉及到多个考场的,滨文校区请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负责于考前半小时在17号教学楼一楼通道的考试考务信息公告栏内公布具体考场安排,富春校区在教学公告栏(教学楼正门入口处,LED屏前)上公布。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监考安排表和巡考安排表于2月27日之前上交教务科。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监考,强调考风考纪,每门课程考试必须要有考场记录表。
四、成绩报送及预警统计
课程所在基层教学组织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七日内做好阅卷、评分工作。本次考试成绩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请各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根据附件提供的成绩单样表规范填写、签名,成绩单一份报送学生所在学院,一份成绩单与考场记录表、空白卷、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考生试卷一起装订成册。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收到成绩单后请于3月18日前录入系统,并完成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于3月22日前上报教务科。
五、教学反馈与答疑
课程所在基层教学组织需安排专人负责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答疑,为了便于答疑工作的有效开展,上学期考试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安排集中教学反馈与答疑,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表。
集中答疑课程、时间和地点一览表
校区 |
课程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滨文校区 |
病理学B |
2月25日周一晚上6:00 |
17101 |
滨文校区 |
高等数学C |
2月26日周二晚上6:00 |
17301 |
滨文校区 |
药理学C |
2月26日周二晚上6:00 |
17201 |
滨文校区 |
生理学A/B |
2月27日周三晚上6:00 |
17101 |
滨文校区 |
生理学C/D |
2月27日周三晚上6:00 |
17201 |
滨文校区 |
免疫学基础与病原生物学A/B (康复治疗学) |
2月28日周四晚上6:00 |
17301 |
滨文校区 |
免疫学基础与病原生物学A/B(针推中医) |
2月28日周四晚上6:00 |
17101 |
富春校区 |
大学英语Ⅰ(B)/(D) |
2月25日周一晚上6:00 |
富春校区 图书馆报告厅 |
富春校区 |
大学英语Ⅰ(C) |
2月25日周一晚上6:00 |
D101 |
富春校区 |
高等数学A |
2月25日周一下午4:45 |
D301 |
富春校区 |
高等数学B |
2月27日周三下午13:20 |
D301 |
富春校区 |
系统解剖学B/C |
2月27日周三晚上6:00 |
D101 |
六、查分
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3月11日至3月18日期间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申请查分,各学院于3月18日下班前将申请查分的学生名单按照约定格式上报教务科,逾期不再办理。
请各学院及时将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到所有考生,要求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需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擅自不参加考试作“旷考”论,在成绩管理系统上注明“旷考”字样,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记入学分绩点统计。
考试期间教务科(电话:86613523)、富春教学办(电话:61768213)将安排人员值班,要求各学院安排好相关人员巡视考场,强调考风考纪,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