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申报办法
1.本次我校申报名额为本部4项、滨江学院3项。学校推荐课题经省高教学会评审后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重点课题50项左右,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业绩分核算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130号),省各类教育学会下达的教学改革课题视同为校级项目,因此本次获批为2020年度的省高教学会课题负责人及课题内容同年度不得再报校级一般项目。
2.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三、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课题验收需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部)报送以下材料:纸质《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6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8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盖学院或部门公章),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为“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院(部)名称”。
2.请于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按要求汇总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教学科胡俊江,联系电话:86613728,邮箱:286137253@qq.com。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