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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3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要求,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1.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向省教育厅递交的申报材料。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参照限额数、往届获奖数以及学校发展定位、学科特色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届各高校申报限额数,我校限额2项。

 

二、公示要求

各高校应将拟上报的成果信息(含申报人、申报成果、主要作者等)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才可以报送,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时间安排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于 2019 3 1 日 起开始网上申报。请于 2019 3 20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322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朱小玲,陈宜涛,86613536

材料受理联系人:邵燕波,电话:057187557069;陈鹏,电话:0571 87557070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 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和《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执行。

本科高校联系人:高教处童振华、吴振辉,电话:0571 880089808800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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