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浙中大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凡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2.申报范围。要求自2016年以来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对已获得过历次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个人自由申报。个人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总结及汇总表,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每项教学成果排序前5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2.院所择优推荐。各学院接受本学院所属个人的申请,高教研究所接受其他教学单位(体育部、马院、图书馆)、机关及直属单位所属个人的申请。院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择优向教务处推荐。
3.部门资格审查。教务处对院所推荐的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奖项设置与评选
1.奖项设置。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坚持择优评选、宁缺勿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4项。
2.两级评审。评审分第一阶段网评和第二阶段会评,根据网评结果按与遴选奖项总数1:1比例,择优进入第二阶段会评。项目最后总成绩为网评(权重为40%)和会评(权重为60%)成绩之和。
四、工作安排
① 2020年1月17日 发布申报通知
② 2020年2月28日 院所完成推荐工作
③ 2020年 3月15日 完成第一阶段网评
④ 2020年3 月30日 完成第二阶段会评
五、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要求:《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及25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相关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上述材料于2月20日(周四)下午4时提交至所属院所。
2.院所提交材料要求: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择优推荐项目的全部材料。上述申报材料于2月28日(周五)下午4时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推荐书、总结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联系人邮箱。
高教研究所联系人:沈又纲,邮箱:1244385620@qq.com,电话:86613767。
教学科联系人:陈敏俊、胡俊江,邮箱:286137253@qq.com,电话:86613728。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工作。
附件:
1.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
2.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