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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浙中医大党办〔201939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党工委),党委各部门,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现就各二级单位(部门)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贯彻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建设“清廉校园”的目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进行分析,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前期梳理的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整改对策措施。各附属医院党委还应结合省内医院麻醉科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分析在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工作举措。

三、认真组织开好会议。会前,各党总支(党委)、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和中层领导干部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以及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风纪律建设、小微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会上,各党总支(党委)、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中层领导干部要汇报职责分工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分析情况要透、查找问题要准、整改措施要实。

会后,学院(附属医院)中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书面材料经所在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党总支(党委)归档留存;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书面材料经所在支部书记阅签后送党总支归档留存。各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要于会后7天内向学校党委、纪委报送分析会书面报告,联系人:姜晓燕,电话:86613530,邮箱:65984836@qq.com

四、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党总支(党委)、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切实加强对分析会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分析会质量,充分发挥分析会作用。对不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而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五、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须在20202月底之前完成。各党总支(党委)、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事先报告分析会召开的具体时间,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联系纪检干部参加;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还应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25

 

 

 

 

 

 

 

 

 

 

 

 

 

 

 

 

 

 

 

 

 

 

 

 

 

 

抄送:各学院、医院,各职能部门,富春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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