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做好杭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0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量 :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课题申报分类

杭州市2020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分应用对策类研究基础理论类研究两个部分。

应用对策类研究设《杭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杭州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的条件: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

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2,专著为3。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为使立项课题能够顺利结题,申报者申报时请注意上述两类课题的结题要求,并按规定填写最终成果形式。

四、立项结题评审办法

1.立项评审

课题按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选项中做出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

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应用对策类课题向《课题指南》指定选题倾斜。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2.结题评审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按要求提交结题申请后,市哲社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立项时获得资助的课题成果如结题评审为优秀的确认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确认为一般课题。原先未获得资助的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结题评审为优秀的则追认为一般课题。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五、资助标准和经费拨付

1.资助标准

杭州市2020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1万元。

2.经费拨付

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4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期经费将根据课题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拨付:成果等级为优秀的,按重点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1.1万元);成果等级为良好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剩余经费(为6000元);成果等级为合格的,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核定、拨付50%的剩余经费(为3000元);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不资助课题(即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如成果的结题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则追认为资助课题,按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经费(为1万元)。

对于延期完成的课题,后期经费将按市哲社规划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扣除部分经费后拨付。

六、申报要求和相关程序

1.申请人申报流程和要求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结合纸质材料递交方式。

1)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涉及两个不同的系统,请仔细阅读:

要申报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必须先在《杭州市社会科学专家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zsk.org.cn/asp_xxgl_100/index1.asp)中注册,完成注册后系统将自动给定一个专家用户名(如:ZJ12345)。再利用该专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hzsk.org.cn/asp_xmsb_100/itm_1_3.asp)。

此用户身份可进行项目申报及日后管理工作。注册时,需要填写专家所在单位编号(我校编号:0400)和一级单位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对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有专家用户(用户名如“ZJ12345”),则无需再次注册。

2)项目网上申报

申报者在市规划办网站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hzsk.org.cn/asp_xmsb_100/itm_1_3.asp)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报表电子文档打印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填报流程,请参阅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要求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包括各类基金项目、规划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部门招标或委托课题等),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题目)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事后查实,取消立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数据表各项内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设计论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相关背景信息。所填报的内容如弄虚作假、涉嫌抄袭或重复申报资助课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将通报所在单位,申报者列入学术不端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者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保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一致

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818号,见附件2)文件,课题资助经费使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分别按70%30%比例核定。例如申请总经费1万元,则直接经费为7000元。表格中的经费预算仅填写直接经费预算即可,间接经费无须填写。

2. 学院(部门)汇总

课题申报一律通过学院(部门)进行,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申报截止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科研处。

3.申报材料

1)《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3),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2份。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或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

2)本学院(部门)盖章的《2020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5)。

4.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102216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人:毛盈颖 李婧娴 张晓

  话:0571-86613536  86613631

电子邮箱:zcmukyc@163.com

寄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处23-619

 

附件:

1.《杭州市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指南》

2.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818号)

3.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供网上填写参考)

4. 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网上填写参考)

5. 2020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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