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直属单位党总支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9日      来源 :浙江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浏览量 :


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开展一次集体入党宣誓。积极响应省委教育工委“忆初心,十万党员齐宣誓”活动号召,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党员领导带头,普通教职工、学生党员全体参与,普遍开展一次集体宣誓活动,以庄重的仪式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宣誓活动可结合“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观看红色影片、红色基地现场党性教育等活动一起开展。

2.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要围绕“悟初心、强党性,推进‘两大战略’见行动”主题,普遍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重温党的历史、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教育思想,开展新时代新作为交流讨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凝聚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教育现代化战略和推进学校省重点高校建设的共识和力量。

3.开展一次总支委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为师生党员上1堂党课,引导师生党员群众始终信党、爱党、跟党走。“七一”前后,每个党支部都应安排1次专题党课,党总支(附院党委)可安排所属党支部集中上党课,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党员群众讲1次以上党课。

4.开展一次困难党员慰问。“七一”前后,要普遍走访慰问一遍生活困难党员和建国前老党员。参考去年“七一”前夕和春节期间的慰问做法,学校按教职工党员数的1%、学生党员数的3%核定慰问人数,按教工党员1200元/人、学生党员500元/人核拨慰问经费。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如有特困人员党员、因病因灾致贫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家属的,可向党委组织部另行申请慰问经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走访慰问1-2名困难党员或老党员。

5.开展一次党员发展梳理工作。结合党总支今年发展计划,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拟发展对象进行专题谈话,督促整理和规范发展材料,做细做实党员发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庆祝活动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个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中央、省委精神和活动主基调,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庆祝活动成为师生受教育的过程。要务求节约讲求实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围绕主题、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开展庆祝活动。要及时总结提炼在开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橱窗海报、报刊网页、微信微博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做好纪念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党支部开展庆祝活动的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党总支组织员马镇杰处。

直属单位党总支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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